论:坏人相比好人,更认识自己。
坏人,通常是指在法律之外活动的人。法律是公平也是正义的,如果你不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不仅仅是违反了公平及正义,更是违反了善。
善的确是个抽象化的概念,但它普遍被理解为不超过他人底线,尊重生命的存在,与好挂构。"好"又是什么?相比主观性,它更接近于客观性,由我定义,后被诠释为被我们定义。邪是不好的概念,因为从邪延伸出的行为,都是与善的相反,损害大众利益或个人权利,使其受到不安全感。。邪与善是互相排斥的,一个是维护主观上的权力,损伤大众权力;善则是损伤自我权力,以我为人人的基础,维护大众最本权力。
虽然,善是个好概念,但我们理解的角度是不相同的。我们需要认识到,在善这概念中,我们虽然是个共同体,但这也是我们选择才形成的。并不是我们出生开始,就是共同体,我们有选择的权力。当有"选择"这词语,我们就是自主的概念,只因我们可以不受他人影响,选择我们的人生。
善,是牺性部分自主诞生的。被牺牲的自主,是压制想要邪的念头。没错,我认为那些被牺牲的自主,让我们对邪采取包容态度。邪如果需要克制,那么有天终会爆发。我无法相信,我们可以克制冲动,因为这是非自主行为。
我们是一个共同体,又拥有自主意识的同时,也需要克制邪恶。这很艰难。我们确实需要抵触邪,但邪无处不在,它充实了整个人生。邪不需要共存,而是限制。牺牲了压制邪的念头,这反而使我们与它同为一体。假设我们与邪共存,我们身为正义的一方,武器一定相对弱势,因为我们用法律限制了自己,让自己符合大众标准。
这叫共存吗?我觉得不是。因为,我们始终与它处于对立。这是限制,用共同体牺牲的自主,让被克制的邪无法发挥自己。更准确来说,将它限制在个人身上,使整体的邪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