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虚构主义意在道德完全是假的,但有实践价值,那么道德的唯一价值就在于后果,因此道德虚构主义者的规范伦理学立场只能是某个后果主义。
我认为这点是肯定的,应该没什么反对意见,这也能够论证元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确实有某种内在联系,它会排除很多规范伦理学理论。
道德虚构主义是要保留现有的道德话语,而不是要重塑道德话语,我不太清楚“道德话语”的外延是什么,但直觉上,道德话语与唯我论的道德是没办法相容的,甚至无论是“重塑”还是“保留”,道德话语都排除唯我论,因此唯我论虽然是一种后果主义,但道德虚构主义不会导致任何唯我论。
下面的选项就是普遍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了,值得注意的是,此处并不能推出这些后果主义选项要求“最大化”,而是更宽泛的普遍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道德虚构主义的结论大概只能是:普遍利己主义要求每个人的行动的后果都应当对于行动者自己来说是后果上好的,而功利主义要求行动的后果都应当相对于一切相关者来说是后果上好的。
至于什么是后果上好的并不清楚,而且此处并不能够知道这些后果主义的律令范围是什么,例如此处的“相关者”、“行动者”是否包括动物?甚至完全可以考虑极端民族主义的形式。
仅仅考虑道德虚构主义自己,那么结论大概只能到这里
一个问题就是,以上论证是否存在反例?
但我想排除掉普遍利己主义,甚至部分功利主义,最终想要得到某种比较确定的功利主义形式。
因此就需要增加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值得接受,并且能够得到我想要的结果。
以下论证应该会非常不可靠,希望有改进的方式。
首先考虑的是普遍利己主义导致的集体不理性
很明显存在某些时刻,集体不理性的结果将严重的损害集体利益,由于道德话语的接受必须是集体性的,一个个人接受某种道德虚构显然没用,那将同化于个体的某些目标,道德的作用就在于道德对集体的约束,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道德不应当被采取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在某些时刻,普遍利己主义不应当成为虚构的道德真理
下面我想考虑认知理性,为什么要考虑认知理性有以下理由
1.道德虚构主义牺牲真理性本来在认知上就是有缺陷的,因此最好不要继续牺牲
2.如果一个道德理论缺乏可辩护性,那么某种意义上它似乎也不怎么现实
我认为认知理性很可能会要求我们道德的历时不变性,因此如果普遍利己主义在某一时刻不应当被采取,那么它永远不应当被采取
下面就只剩下功利主义家族了
接下来加强“集体的实践理性”要求,由于道德虚构是要有利于实践道德的集体的,否则就没有必要被采取,既然要有利于,那么最好最最有利于,因此得到了最大化要求,并且排除了动物在道德上有价值的结论,还排除了我们对未来世代的义务,对永远是植物人的人的义务,因为如果这些人在道德上有价值,并且他们由于并不能实践道德(虽然未来世代的人在未来会,但他们并不能现在实践道德),那么考虑他们的利益对于需要实践道德的人来说就是没有价值的,因此我们就得到了这样冷酷的功利主义
而且这一功利主义甚至可能会排除婴儿的利益,因为婴儿和动物一样没办法实践道德,婴儿的利益只能建立在可实践道德者的利益之上才能被保护。
接下来还有一个问题,道德虚构是作用于集体的,因此它完全可以只在民族内,甚至只在家族内实践,这样还比较符合利己理性,而这样却可能造就某种意义上的普遍伦理利己主义,只不过此处的“己”是国家、民族、家庭这样的集体单位
但我认为之前对 普遍利己主义的反驳没办法用在此处,它只能导向一种在集体单位之间的“互利论”,一种最小限度的束缚。
我的论证大致就只能到这里,结论是道德虚构主义加上一些看起来貌似可以考虑的理由,我们可以得到一个要求在某些集体内部采取平等主义式的功利主义道德,而在集体单位之间要采取一种互利论道德,不过如果对认知理性要求非常大,要求我们最好采取的道德在理论上非常优雅完善,是一种科学哲学上让人喜欢的理论,那么我们最好采取在全局的功利主义,但这种认知理性的要求太强,很可能是不必要的,但也是一种方向。
我就是想问问上述论证有没有可以改进的地方,我特别想用道德虚构主义证成功利主义,而且这似乎不是不行的,只是会有许多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