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应该写哲学论文?一个论证

Sanford Goldberg在Disagreement, Defeat, and Assertion这篇文章中论证“我们不应该断言哲学命题”。

思路可被粗略总结如下:

  • 某人发现一个人与她观点不一致,而这个人又在相关的认知能力、证据上与她差不多好的时候,她有理由让步(哪怕是一点点)。而当她发现相关的许多问题上,都有类似的情况时,她有理由对这个命题悬置判断。因为,如果一群认知能力相似的人得出了不同结论,这种程度的认知能力对解答这个问题而言是不可靠的。

我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思路:

  • 假设我对生物学知之甚少,对酒的了解也不多,也没见过多少喝酒的人。我相信“喝酒有害健康”。假设我知道我的朋友关于酒的了解程度跟我差不多,但她相信“喝酒有益于健康”。
  • 我很恼火,但我没法说服她,就去问其他人关于酒的看法。结果发现同学跟我关于“红酒能否延缓衰老”的看法不同,家长跟我“啤酒对心脏是否有好处”的看法不同,老师跟我关于“黄酒是否滋阴补阳”的看法不同。假设他们和我的认知水平都差不多。这时候,我意识到了:以我这样的知识和能力很难得出关于“喝酒是否有害健康”的答案,我应该先悬置判断。

上述例子所显示出来的是系统性的、关于“喝酒有益于健康”的对等者分歧。它是系统性的,因为关于这个命题的许多相关命题都有分歧;它是系统性对等者分歧,因为每一个分歧中两人都在认知上对等。而根据Goldberg,在哲学中,也是如此。

为讨论之便,我对Goldberg的论证做了一些改动。改动后的论证如下:

  1. 如果S意识到了系统性的、p相关的对等者分歧,那么S有理由不相信p;

  2. 如果S有理由不相信p(并且这个理由本身立得住),那么S对p的信念也没有受到确证;

  3. 如果S对p的信念也没有受到确证,那么S不应该断言p;

  4. 某些哲学家意识到了:某些哲学命题面临着系统性的对等者分歧。

  5. 因此,由于1-4,在某些哲学命题中,S不应该断言p。

上述例子所对应的是这个论证的前提1,对前提2、3、4暂不作进一步解释。

如果写文章、开会、上课都涉及“断言”话,根据这个论证,我们认知上不应该做这些事。也就是说,做这些事是不理性的。但这显然是个我们不愿意接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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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反应是反驳前提2。

或者,我们也可以讨论前提2是否能应用于哲学:尽管某些哲学家意识到了这种分歧,但这种分歧作为理由并不立得住,所以这些哲学家对他们哲学立场的信念是被确证的。

2有点像那种经典的,“你要知道p 就要排除非p的可能性”的原则

这里的“不应该断言”,我理解为“无法理性地断言”。

之后,我会觉得,即便该论证有效,但是无法妨碍哲学家们理性地表达各种理论。因为哲学家不一定是在断言各种理论。不少时候,我只是在推测、假定“给定某些条件,某理论是真的”。

比如说在我和别人争论“属性究竟是categorical还是dispositional”,我其实对这个问题孰是孰非兴趣寥寥,仅仅是出于我学过这门课,所以一定要和别人争个长短。别人说是categorical,我就非要说是dispositional。一番争论下来,双方论证用尽。我可能赢了,或输了,或平局。但你问我到底信不信我之前地主张,我想我其实不信。但你说我这一番争论是不理性的吗?我觉得不能算是

朋友,你有没有考虑在贵系胡星铭教授的公号上就此投一篇稿玩玩? :kissing_smiling_eyes:

如果把“S不应该断言p”这里的不应理解为一种很弱的义务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是理想情况,分歧双方都遵从这个义务不去断言,我认为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如果有一方没有遵从这个义务,那么我认为我们也不应要求另一方去继续遵从这个义务。因为这其中所涉及了对第三方旁观者的影响。我认为由于大多数情况下分歧中的一方并不会因此而停止断言,这种义务的存在在实践中被覆盖了。

我每次看到这种peer disagreement的话题都会很疑惑……
假如我认为我的peer和我对p的观点不同,然后我又认为我和他们真的是peer(就是我没有比他们多出什么证据),那我当然应该withhold judgment on p。但如果我真这么认为,我本来就不应该坚信p啊。不然就好像我相信p的同时又相信p很可能是错的。
假如我相信p,那应该是因为我觉得我的证据足够多,其他反对我的人大概都是错的,不是我的peer。
如果有人据理力争跟我讨论完之后,我觉得对方说得有道理,那我就应该改变想法。但是我在一开始相信什么不信什么的时候不应该堵死自己改变想法的可能性,所以不能说因为日后可能会改变想法,现在就什么都不能断言。

总之就是我不太清楚tension具体在哪

不知道是否切题,姑且有点想法。

首先,这个论证直觉上不对劲的点似乎是,它跟我们认为的‘公开进行论证探讨是哲学家探究哲学问题的理性途径之一’这个想法相冲突。我会觉得这个点也许有很多用法。

比如这位同学所言

这是接受论证然后躺平的做法。就像现在认为悬置判断是个更为健康的科学探究心态的人一样,进行哲学探究也许不必抱有某种确定程度强到能做出断言的心理状态。我只是顺着联想或者习惯,觉得能对某个命题进行某种既有趣又明白的回应,我就写了论文。但你如果问我,我是否相信我所写的东西为真,那我的回答会是否定的,甚至还会给你举出一些论文中没写到的反例,向你表明我对这个命题其实也不那么确定。

如果不躺平,那似乎就要接受哲学探究,或者说哲学论证至少涉及很多断言。

那我会先觉得前提1过度概括了专家和小白的区别,也就是前提4和你给出的例子的区别。作为一个刚刚接触有关饮酒话题的人,我对这个话题的认知水平可能仅限于耳濡目染得来的某些结论。这个时候,鉴于我的水平不行,我甚至不知道如何选取证据来源,这时候系统性的分歧初步看来就是让我们对该命题产生怀疑,也就是不相信的理由。可专家是知道选取证据来源,同时也掌握了一定探究技巧的人。比如在饮酒是否有害的话题上,他们会知道如何选取别人的证言,并且研究这些证言背后的原因(就是看更多期刊论文),乃至自己动手做实验。如果我们认为,自己动手做实验所得来的知识能压倒证言,那么至少这些生物或者化学专家能够用一些方式把对等者分歧造成的僵局盖掉,也就是使这个初步看来的理由立不住。
或者换个例子。假设有这么一帮完全不知道二位数乘法为何物的人,以及一些只能通过列竖式做二位数乘法的人,同样给他们一个二位数乘法,然后告诉他们这是啥意思,让他们得出答案。前者可能就类似于非专家,相互猜了一通之后发现互相谁也说服不了谁,那大家搁置争议。但会算的就可以接下来动笔整一整,而列竖式应该是比心算瞎猜要靠谱的证据来源,我们就该看列竖式的结果而非瞎问一圈的结果。

然后应该就是经典回复之‘我们设定了,这些人不管做啥都会得到自己的一个确定答案,但这个确定答案跟他的认知对等者就是不一样’。那相比小白,专家有更充分的理由坚持己见,因为他们探究命题真假的行为,在证据来源上要压倒知识对等者的意见。不过即便专家放弃自己的观点,我想也是基于他考虑到所有认知对等者都考虑到/做过了他所考虑/做过的东西,却依然得出某个与他相反的结论。

换到哲学家这边来。假设我们直觉的想法是如上的‘公开进行论证探讨是哲学家探究哲学问题的理性途径之一’,那么它的地位就跟专家研究某个命题的真假这种行为相仿。那首先,哲学家在面对认知对等者的意见分歧时,他会先尝试使用公开进行论证探讨的方法来确认这个命题的真假。而且,在陷入僵局时,哲学家肯定有更好的理由坚持己见,因为他是哲学问题的专家,有获取能够压倒对等者意见的证据的手段。而如果他选择放弃,也仅仅是因为他认为别人已经把他想说的全部说完了而已。我想这种解释应该符合我们对哲学家的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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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 学 虚 构 主 义

我个人觉得2没有那么强。因为“有理由不相信p”指的是S意识到了这个理由,而“排除非p的可能性”则不要求S意识到可能性是什么。

这点我同意,哲学家们很多时候所论证的是一个条件句,他们并没有断言条件句的后件。不过,对某些条件句是否为真,似乎仍然会存在分歧。

暂时没有,不过等成熟了可能会写篇小论文

能展开说说“很弱的义务”是什么吗?类比到道德义务中,类似于两个人进行了一个随意的口头约定,如果一个人毁约了那么另一个人也可以?

“很弱的义务”指的是可以被其他义务轻易覆盖(override)。我这里主要考虑的不是"毁约",而是由此造成的信息不对等。如果一方停止了断言而另一方没有,那么会导致第三方仅仅接收到了不全面的信息,很可能做出不正确的判断。基于这个考虑,我认为在一方没有遵循不断言的义务时,另一方的断言至少是许可的(permiss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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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讨论的是一个变化过程而非某个特定状态,因此需要将peer disagreement发生之前与之后分开。我在peer disagreement发生之前坚信P,和我在peer disagreement发生之后withhold judgment on p并不矛盾。同样的,“日后可能会改变想法”并不意味着我的信念在当前没有受到确证,所以也不影响断言。

前半段和他的论证思路是一致的!有个概念也许需要澄清:两个人关于某个命题是“对等者(peer)”不需要他们证据一样,仅需要证据一样好。比方说,假设我和某个同学关于某个哲学命题的直觉不同,但我们的哲学能力差不多好,背景和知识也相似。我们俩的直觉尽管不同,也有一样的价值。

扩展了对peer的定义后,这个论证威胁的范围就比较广。

关于后半段,他补充了个论证,说明“我比反对我的人更可靠”很多情况下是幻觉。我没有讲它,也许这是你觉得没有tension的原因。

论证如下:

  1. 当我们发现对等者分歧时,我们有四种解释:(1)这两个人在回答这个问题上都不可靠;(2)有一个人不可靠;(3)这两个人都可靠,有一个弄错了;(4)这两个人都可靠,但他们都弄错了。

  2. (1)(2)比(3)(4)是更好的解释;

  3. 如果(1)为真,我们就有理由怀疑自己是否可靠;

  4. 如果(2)为真,由于我们无法知道哪个人不可靠,我们就有理由怀疑自己是否可靠;

  5. 如果一个现象的最佳解释可以构成怀疑p的理由,那么,这个现象可以构成怀疑p的理由;

  6. 因此,由1-5,对等者分歧是怀疑“我是否可靠”的理由。

对这个反驳,有一个有趣的回应:“不存在哲学专家”。专家和小白的区别在于专家比小白更可靠地获取证据、确证的真信念和知识。但哲学上有明确的区分吗?我们似乎不能说一个哲学家比普通人的哲学直觉可靠得多,也不能说哲学家比普通人更容易获得哲学知识。介于哲学内存在系统性的、长时间的分歧,哲学中专家和小白的区分不像科学那样好区分。

哲学家在做的也许确实不是assertion

assertion是put forward something as true,所以在Goldberg这里,哲学家在做的是present Q as true (Q是某个论点). 但哲学家一般在搞的是提供正反方的理由:

We have good reason to think that if P holds, then Q holds.
We have good reason to think that P and thus Q hold.

感觉实际上还是比断言要弱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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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来哲学讨论要避免assertion其实很简单,只要在文章开头加一个disclaimer就行了。比如:本文所表达观点并非作者断言。

好像确实有些论文会这么写?比如:“我不相信观点p。但之所以为p辩护,是因为我认为学界在讨论p观点时过分简单化了…”